由于种种原因,有的房地产项目迟迟不能办理不动产证,影响了落户、子女上学、交易等等,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很多不便。去年以来,针对“办证难”“入住难”“征迁难”等问题,邯郸市开展了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专项攻坚,近期一大批房地产项目都能办理不动产证。
办理地点:邯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大厅(邯郸市人民路506号邯银大厦a座裙楼),可选择21、605路公交车,或自主选择交通方式前往邯郸银行总行(邯银大厦)下车。
由于近期办证数量比较集中,如果去办证,最好早点去排号,或者找各区工作人员代理代办。
办理《不动产权证》的群众可到当地街道办事处递交办证资料,预缴税费,由各区政府(管委会)工作人员全程代办(全程代办不收取任何代办费用)。可全程代办项目名单和收件清单如下:
一、新购商品房办房证收件清单
1、商品房买卖合同。原件1份,复印件1份(只需复印显示合同编号、买受人、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、计价方式与价款、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盖章日期部分)。
2、申请人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。验原件,收复印件2份。
3、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;房屋平面示意图原件2份,并自行复印1份。
4、契税完税凭证。原件1份(交付契税的提供票证,未交付的需要提供银联卡现场缴纳)。
5、购房发票。购房款全额发票验原件,收复印件1份。
6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结婚证(离婚证)或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。验原件,收复印件各1份(身份证、结婚证或离婚证、户口簿三者信息必须一致,到已婚年龄未婚的须提供本年度的户口簿)。
7、维修基金票据。原件1份(交过维修基金的提供票据,未交过的,按房屋建筑面积120元/㎡计收)
8、2011年10月以后办结首次登记的需提交房屋备案证明或不动产权证。全程代办委托书、询问笔录。原件各1份。
二、新购商品房有购房贷款的还需提交
1、不动产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证明。原件1份。
2、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转(现房)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书。原件1份。
3、抵押权利人(贷款银行或担保公司)营业执照。收加盖公章副本复印件1份。
4、贷款银行或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
5、贷款银行或担保公司委托书。原件1份。